11月28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推進綠色轉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的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主要包括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三部分。總體目標明確了2027年和2030年度工作目標。其中,到2027年,通過區域、行業、產品碳足跡試點探索,初步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成效初顯。重點任務包括開展典型區域、行業、產品碳足跡試點,建立健全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拓展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加強碳足跡管理能力建設等五部分。
全文如下:
關于推進綠色轉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的行動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和健全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等系列政策制度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緊扣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主題,落實碳排放雙控政策,從全省重點產品碳足跡著手,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到2027年,通過區域、行業、產品碳足跡試點探索,初步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成效初顯。到2030年,產品碳排放管理政策體系更加完備,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助推碳達峰目標實現和美麗山東建設。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典型區域、行業、產品碳足跡試點
1.深化區域碳足跡試點。在青島、東營、煙臺、聊城等市開展碳足跡計量核算、標識認證、分級管理、應用場景、綠色金融等方面工作創新,促進產品碳足跡管理與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碳排放雙控制度銜接。支持其他市結合自身產業結構特點和發展情況,有序開展創新探索。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開發區等產業集中度高、碳足跡核算需求迫切的重點區域開展碳足跡試點,在因子背景數據庫(集)、認證管理、應用場景等方面,率先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青島金融監管局)
2.開展典型行業和產品碳足跡試點。依托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深化鋼鐵、輪胎、紡織、電解鋁行業碳足跡核算,開展石化和化工等基礎行業、基礎能源、交通運輸領域等碳足跡數據核算,選取汽車零部件、玻璃、家具、農產品等高碳或外貿產品為重點,每年組織1—2個典型行業和部分重點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試點,形成行業碳足跡因子背景數據集。到2027年,完成典型行業300個產品碳足跡核算;到2030年,完成600個產品碳足跡核算,形成100個左右成熟的本地化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集。(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
(二)建立健全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3.建設省級碳足跡因子背景數據庫。積極構建本地化碳足跡因子數據庫,與國家數據庫形成有效銜接和補充。鼓勵研究機構、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等,依法依規收集本地化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開發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系統,實現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核算、認證、分級管理、場景應用、信息披露等功能一體化管理。建立碳排放氣象評估數據集。建立主管部門間數據共享機制,推動碳足跡核算數據與認證、商貿、碳市場、“兩高”項目核查、能源生產消費等數據資源共享、相互校驗、互為補充。(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大數據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氣象局)
4.積極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合全省重點行業產品綠色低碳發展和外貿出口需求,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建設。在東營、威海、青島、煙臺、濟寧、棗莊等市開展輪胎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在濱州、聊城、煙臺、濰坊等市開展電解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推動碳足跡標識認證從重點企業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圍繞鋼鐵、紡織品、木業等重點領域拓展試點成果。鼓勵有意愿的綠色優質農產品生產企業、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省級以上生態農場開展農業碳足跡標識試點。按照國家公布的碳足跡認證試點產品目錄,引導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量化及管理工作,積極申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
5.積極參與標準體系建設。鼓勵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機構等各類主體,聚焦鋼鐵、水泥、電解鋁、輪胎、啤酒、家電等行業及產業鏈上下游產品,積極參與研究制定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鼓勵有能力的大型國有企業、產業鏈鏈主企業探索全產業鏈碳足跡量化方法,制定企業標準。推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6.提升計量保障能力。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鼓勵開展碳足跡智能計量器具的研制和應用,提升企業計量能力和碳排放數據質量。發揮國家碳計量中心(山東)作用,加強碳計量關鍵技術研究,試點推動碳排放計量審查工作,為企業提供專業化、多樣化碳計量服務。在碳足跡核算和因子數據庫建設中,優先選用具有計量溯源性的數據,指導開展碳數據溯源性核驗。(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7.探索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聚焦碳足跡分級評定、激勵約束和消費側支持保障等政策,開展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研究。探索建立分級管理機制,形成重點產品分級評定目錄,推出產品碳足跡等級標識,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級管理制度。(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
8.推動企業碳排放數據應用。探索碳足跡數據在金融、綠色消費、碳普惠等領域的應用,實現碳排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推動傳統產業深度轉型。鼓勵企業主動披露產品碳足跡信息。鼓勵上市公司和省屬國有企業發揮標桿示范作用,率先建立碳足跡管理制度,在保障數據安全的情況下,主動通過可持續發展報告等方式披露產品碳足跡核算結果和報告。支持引導投資機構、評級機構等將產品碳足跡納入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及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證監局)
(三)拓展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
9.制定產品碳足跡應用激勵政策。鼓勵各級有關部門強化產品碳足跡政策激勵,在能源、工業、住建、交通、農業等領域對低碳產品予以支持。推動在綠色建材試點、綠色工廠建設中采信產品碳足跡認證和分級評定結果,支持符合條件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企業參與政府質量獎、好品山東、“泰山品質”認證等評選。探索將產品碳足跡開展情況納入零碳工廠等評價體系。開展綠色低碳產品試點,依托零碳工廠建設等,打造山東“零碳產品”“零碳供應鏈”特色品牌。對碳足跡優秀案例進行評選推介,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氣象局)
10.加大政府采購和綠色生活支持力度。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加大低碳產品采購力度,探索將產品碳足跡有關要求納入政府采購需求相關制度。積極推進產品碳標識在家用電器、紡織品、新能源汽車、綠色優質農產品等重點消費品領域的推廣應用,引導銷售商、商場和電商平臺等主體主動展示產品碳標識。創新交通運輸等領域碳普惠激勵機制,支持在綠色出行等碳普惠場景中優先采購和使用碳足跡較低產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11.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激勵作用,統籌現有政策對碳足跡工作給予適當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碳足跡專項信貸產品,擴展金融服務領域。探索將碳足跡納入金融機構授信系統評價指標體系,將認證結果和企業降碳表現作為貸款審批、額度測算、期限設定、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對獲證企業以及生產、銷售、購買碳標識產品的企業和個人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牽頭單位: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責任單位:山東金融監管局、青島金融監管局)
(四)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
12.發揮頭部企業帶領作用。強化大型國有企業和標志性產業鏈龍頭企業碳足跡體系建設,在采購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低碳產品,引領產業鏈整體綠色低碳轉型。建立健全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追溯體系,培育一批產業鏈全流程高端化、綠色化且具備外貿競爭新優勢的低碳型企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
13.深入推進綠色化、低碳化、循環化改造。以重點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零碳園區建設和園區循環化改造等為重點,聚焦綠色制造、能源低碳轉型、資源循環利用、低碳運輸等實施降碳改造,推動區域供應鏈協同降碳。有序推動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建設,鼓勵企業參與綠證交易、開展綠電直連,提高綠電消費比重。鼓勵資源再生利用企業、綠色能源使用企業開展碳足跡核算,參與綠色低碳產業鏈和供應鏈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
(五)加強碳足跡管理能力建設
14.增強碳市場數據核算能力。強化碳排放數據質量全過程監管,全面提升碳市場碳排放核算的規范性、準確性和時效性,把好產品工序層級碳排放數據關,為建立完善碳足跡管理體系提供關鍵數據支撐,夯實碳排放雙控工作基礎。(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15.提高產品碳足跡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國際碳足跡相關政策、規則研判,及時關注外貿產品面臨的挑戰和企業訴求,不斷優化完善政策機制。探索建設綠色跨境貿易服務平臺并同步建立相關指標體系,開展區域貿易綠色化水平的統計監測及評價,進一步提升綠色貿易水平。(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16.強化碳足跡數據質量和數據安全。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碳足跡數據質量評價規則,采用多源數據交叉驗證等方式提高數據質量。推動行業協會、企業、研究機構等單位共同參與監督產品碳足跡相關信息。建立產品碳足跡數據共享和安全保護機制,強化數據流通監管,保障數據交換環境安全可靠。(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
17.加強技術服務和支撐保障。開展碳足跡管理工作培訓和相關政策宣貫,提升相關人員業務能力。完善氣候變化監測網絡,開展基于衛星等技術的碳排放監測與評估。構建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認證、管理、咨詢等服務產業鏈,培育一批專業服務機構。適時籌備成立碳足跡專家委員會。依托省低碳發展聯盟、省碳足跡認證聯盟等組織,加強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突破低碳技術瓶頸,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應用。(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氣象局)
18.推動國內外合作交流。強化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上下聯動,加強與黃河流域等區域有關部門、認證機構、行業組織的合作交流。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企業等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規則制修訂,加強與歐盟、北美、日韓等重點出口國家(地區)的合作交流,推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果互認,探索開展“一審多證”,降低企業費用成本。(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
三、保障措施
省直相關部門建立常態化工作聯動機制,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定期組織開展會商,加強信息共享與政策協同,統籌推進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省生態環境廳作為統籌協調部門,每年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定期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評估結果報省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對口國家部委的溝通聯系,掌握國家層面的工作動態和具體安排,積極創新碳足跡管理政策機制,強化任務落實。各市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點創新政策舉措,推進區域碳足跡管理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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